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各民营企业:
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25年度孝感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下半年度全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企业为在孝感本地注册登记1年以上,依法经营纳税,及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制造业、建筑业等生产类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民营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员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技能人才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要求申报。
二、申报条件
各工程系列(专业)职称的申报评审条件均按省职改办公布的最新修订试行条件执行,具体申报条件可查阅省人社厅官网/服务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
三、相关政策
(一)水平能力测试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应通过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在有效期内的水平能力测试。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申报2025年度职称评审有效。
(二)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按照《湖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申报评审新的职称专业时,应先转评再晋升。
专业技术人员转评次年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三)其他
毕业后一直在民营企业工作、尚未取得初级职称,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评审。在专业能力水平方面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中、初级职称采取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申报系统: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
中、初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10月19日。网上申报地址:个人申报职称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s://hbzcgl.hb12333.com/zcsb/#/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login.html进行审核。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
个人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先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相关信息,推送至单位审核。数据录入必须保证与评审表、花名册的一致性、准确性,数据录入错误将影响职称评审结果及职称电子证书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推荐单位进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人社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上传用人单位审核人员委托函,并指定专人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人社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附件1),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人社部门审核。
各单位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同步呈交经单位核实的《孝感市2025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花名册》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用人单位审核人员委托函》(相关资料可在“孝感市企业人才服务”QQ群776069941中下载)。
五、报送纸质材料内容和要求
申报人员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书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编写目录后按顺序装订成册,装入评审档案袋。
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中、初级评审表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A4纸张打印;用人单位在呈报单位意见栏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
2.单位盖章的公示证明(附件1)和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5.学历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
8.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则上申报单位与缴费单位保持一致);劳务派遣单位申报的,另附申报人工资流水及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代理机构申报的,由代理机构在申报档案袋醒目处加盖公章。
9.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等。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六、收费标准
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5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8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证书发放
职称证书一律实行电子化,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后本人自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加注生成。
八、联系方式
市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0712-2702608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评审政策规定执行。本年度职称评审过程中,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孝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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