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家门口”就业促进行动,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就劳发〔2025〕5号),我市启动2025年市直中小微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就业带动能力强的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三类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可申请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保补贴。
三类重点群体包括:
1.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届高校毕业生;
2.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从2025年中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社保当月开始计算,补贴期限为1年。
三、申报资料
1.《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保补贴申请表》等表格(附件一、二、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证书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企业需协助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补贴,并收集申报对象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信息;
2.在我市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3.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报资料,完成审核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过资金拨付渠道,拨付至申报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
4.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0712-838864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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