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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2023年就业见习基地招募公告

来源:汉川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 时间:2023-05-24 作者:汉川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 浏览量:

就业见习是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市人社局现面向汉川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招募见习基地,积极开发一批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它组织;

(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结构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三)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就业见习人员的优质见习岗位;

(四)有专门的见习带教老师、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

(五)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支付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汉川市最低工资标准;

(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线下申请见习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三)就业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四)单位“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三、线上申请程序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单位事项→注册登录→上传材料(线下申请见习基地应提交材料)。


四、就业见习相关政策

(一)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以月计算,一般为1-6个月。

(二)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基本生活补贴(不得低于汉川市地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见习期间,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签订见习协议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地对见习期满后正式录用人员,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见习期满后对留用率30%以上的见习单位,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汉川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三)政策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


五、线下申请地址:

仙女大道195号汉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帆 咨询电话: 0712-8299360。

汉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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