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汉川市户籍,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2024年度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4050” 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申请人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
2.残疾人、低保对象、精准脱贫对象;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办理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15日。
三、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需到所在银行激活)(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本人联系方式。
四、办理程序
1.初次申报的人员。城区户籍人员携带申报所需资料到汉川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或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窗口申报(三后二路与白云痷路交叉路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乡镇人员携带申报所需资料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社保补贴初次享受月份自灵活就业登记时起算。
2.再次申报且领取补贴未满3年的人员。携带申报所需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补贴窗口、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厅窗口、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社区居委会申报。
3.湖北省外参保缴费的人员。携带个人缴费凭证和社保卡到汉川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窗口申报。
五、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社保补贴初次享受月份自灵活就业登记时起算, 按200元/月标准发放补贴资金,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补贴期不超过2年。
社保补贴应当年缴费、当年申报、当年结算。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8384049 8388645
汉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