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当前,我市企业用工规模12.1万人,技能人才达8.7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1.6万人(高级工1.07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近5300人),占技能人才总数的13.2%。近年来每年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5000多人,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000多人,以职业培训促技能人才成长的机制基本形成。“十二五”以来新增技能人才达3万余人,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达5000多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人才800多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目前,我市技能人才队伍达8.79万人,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72.6%,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计1.87万人,有效缓解了我市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性缺失问题。
二、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
1、创新技能人才管理机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协调指导。
全力配合推进全省创新人才121工程(全省计划5年内选拔培养10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2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和100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为全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撑)。继续配合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511工程(全省每年选拔5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赴国外留学;每年选拔10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员,由省人才开发基金资助赴国外培训;每年选拔10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员,由省人才开发基金资助赴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组织开展各项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创业创新活动,创造宽松的人才培养和成长环境,全力推进我市人力资源队伍建设。
2、创新技能人才引进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的聚力度。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每年多次到省内外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湖北银鹭、际华三五O九工厂、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汉川职校等单位列入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实习基地、福星科技公司列入武汉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基地,相关企业与武汉高校建立了相关合作关系。通过一系列吸引人才的战略,加大了高层次人才的聚力度,注入了人才队伍建设的强大活力,改善了我市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3、拓展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建立人才评价的科学运行机制。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通过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让一批具有超技艺水平的中青年人才破格提拔任用,拓宽了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建设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实行评聘分离,采取工作业绩与技能水平挂钩,摒弃“论资排辈”的评价方法。为中青年人才成长提供宽松的环境。积极探索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通过人才培训、社会保障激励机制和争取专项经费,促进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
三、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市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的重视度还比较高,人才队伍结构还能基本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但企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不能满足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1、人才队伍素质不高,结构比例不优。全市工业企业高中级人才相对过少,现有的技能人才不是从外引进兼职的就是市内原国企下岗的老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据调查的240余家企业,从员3.5万余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技能人才6600人,只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8.8%,可见人才数量之少。特别是一些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或重要岗位的人才匮缺,有的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层甚至连一个中专毕业生都没有,高中毕业生也屈指可数。企业不仅人才数量少,而且素质也不高。在6600名人才中,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670人,占总数10%;大专学历的1200人,占18%;中专学历的1500人,占22.7%。人才数量少和素质低,是我市工业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2、人才发展规划不详,后备人才不足。只有少数工业企业对人才资源开发比较重视,有一定程度的前瞻性和规划性。但大多数工业企业,尽管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生产(经营)计划,但普遍缺乏人才发展规划。不少企业只重视抓生产,求利润,却忽视人才发展规划,这无疑是一些企业存在的隐忧。
3、企业主思想不解放,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我们了解到60%以上的企业从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乃至那些重要的岗位,大都由有血缘或亲朋关系的人员占据,基本上是采用家庭管理模式,企业有问题就找老板,只有老板说了算,老板事必躬亲,疲于奔命,胡子眉毛一把抓。但还是有很多重要的事情无法兼顾,而下属认为反正万事老板做主,都等着发号施令,结果企业管理没做好,家族人员也不好管。一些招聘来的人才很难得到重用,不能把自己的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人才因得不到信任和重用,加上企业对技能人才在工资福利保障、社会保险费缴纳、休息休假等方面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技能人才在企业的归属感、成就感不能得到实现,最终导致部分企业人才选择跳槽外流。
4、企业在人才上投入严重不足,培训与激励机制不全。企业人才反映最多的是企业没有建立员工培训和激励机制。目前一些企业给予人才的工资报酬不高,也舍不得在人才培养、激励和潜能开发上投入资本,员工得不到培训学习的机会和有效的激励,企业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受到一定挫伤,这种现象在很多企业及企业技能人才中反响强烈,意见较大。
四、我市企业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分析
1、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政府应每年把高层次人才培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与表彰。
2、在劳动保障方面,严格执行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落实,特别是在高层次人才工资福利、休息休假、退休待遇上,要严格执行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以待遇来留人。
3、严格执行特殊人才评价体系。对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特殊评审,为人才成长提供宽松环境,对技能水平高、在技能竞赛中获胜的选手,直接晋升为技师和高级技师,给予这些人才的成就感。
4、在我市企业中,国家相关人才政策落实力度不够,人才工作潜能难以激发。我们了解到,在目前的体制下,政府对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培训、奖励等公共资源共享企业未能得到平等待遇。还有国家出台的失业、退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在企业内部一时难以建立健全。我市目前相当部分企业仍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企业想要留住人才存在许多后顾之忧。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虽然存在着许多困难,但我们通过严格执行省市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为人才队伍建设尽量提供宽松环境和优质服务,加快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步伐。近年来,获得高级职称的人数每年增长近200人,获得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也有200多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市人才队伍结构。
五、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继续加大财政对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当前,高层次技能人才财政投入基本上局限于工作经费和表彰经费,应加大对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高层次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财政资金补贴力度。
(二)加大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1、继续组织实施“技师培养计划”。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工种)中,依托企业和全省技师培训基地和高等院校,培养复合型、技能型技师和高级技师,推动全市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员的梯次发展。
2、鼓励企业开展人才队伍培养,特别是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企业高级技能人才业务进修和培训制度,完善名师带徒措施,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技术创新与攻关等活动。制定高级技能培训政府补贴政策,对参加我市紧缺职业(工种)、提高层次(高级工)培训的企业在岗技术工人,按照政府、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鼓励企业与武汉高校对接,为高层次人才成长提供好技术服务。大中型企业要制定高层次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定期培训和进修制度。
(三)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流动机制。
1、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要打破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身份、地域限制和企业所有制限制,面向国内外,多渠道、多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与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在招商引资中一并引进关键技术岗位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可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设立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面向国内外进行招聘。招聘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或实行年薪制。
2、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体系。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掌握我市高层次人才状况,定期通过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发布供求信息。对于需求量比较多的人才,要多举办专场招聘会进行招聘和引进。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服务窗口,实行招聘、劳动合同备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代存档案等一条龙服务。对自愿来我市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保姆式服务。
3、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机制。加快高层次人才专业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网上人才资源市场,使有形市场与网上市场优势互补。建立专家库,要收集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资料,为企业发展、市场需求提供人才储备,积极为用人单位输送高层次人才。特别是为候鸟式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政策。
一是落实高层次人才的各项待遇。在企业工作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待遇。完善企业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制定与技术水平挂钩的企业工资制度和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实行倾斜的政策;提高高层次人才的社会保障水平,为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针对企业关键职业(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专家”、“首席技师”制度,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五)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
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组织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和技术支持相结合;在管理体制上,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特别是对复合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项技能的考核。
(六)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宣传和表彰。
要大力宣传高层次人才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使高层次人才受到社会的广泛尊重,激励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完善我市高级层次人才的评选奖励制度,逐步建立和提高“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津贴标准和奖励标准。特别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要定期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为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竞赛的表彰奖励办法,对参加国家竞赛和省级一类、二类竞赛以及市级竞赛获得规定名次的选手,可获得省、孝感市及汉川市技术能手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所在单位也要相应给予奖励及待遇;取得优秀成绩的选手可晋升技能等级,特别优秀的选手,可破格晋升为技师和高级技师。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