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汉川市红十字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红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从事办公室日常事务、红十字“三救三献”、志愿服务、筹资募捐等工作,完成会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
2.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服从领导,热爱红十字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面向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招聘;
3.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与市红十字会党员干部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5:30到汉川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西湖大道112号卫健局204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12-8283683。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二)资格审核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
2025年5月21日9:00在汉川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文化水平、逻辑思维、写作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按照面试成绩择优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最长聘用年限3年,满3年合同自动终止,无经济补偿,食宿自理。工资待遇每月2300元(含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聘用后每年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市红十字会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聘用。
五、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汉川市红十字会 0712-8283683。
汉川市红十字会
2025年5月13日